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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
发布时间: 2020-05-09      浏览次数: 13302

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,根据教育部、辽宁省硕士研究生招考复试期间的相关工作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MBA 教育中心和 MEM 教育中心联合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工作原则 

第一条 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做到政策透明、规则公平、程序公正、结果公开、监督机制健全,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。牢固树立“考试安全是第一要务,安全保密是生命线”的意识。MBA 教育中心和 MEM 教育中心将安全保密责任落实到个人,要层层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,明确保密责任,信守承诺,履行保守秘密的责任。

 
第二条 复试工作是保证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。MBA 教育中心和MEM 教育中心要进一步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,确保生源质量,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,完善复试考核体系,强化复试考核,改进评价方式方法,加强现代教育手段在复试中的应用,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。

 
二、组织管理 

第三条 复试组织机构成立 MBA、MEM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。MBA、MEM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管理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,副组长由管理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,纪检组长由管理学院纪委书记担任,成员包括相关学科的责任教授和相关秘书。

 
复试小组成员包括责任教授、学术骨干、硕士生指导教师和企业评委等。复试小组含评委 5 人(含组长 1 人)、秘书 1 人,评委中应包含 1 名负责外语听说能力的考核教师和 1 名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教师。复试评委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。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。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,并妥存备查。

 
三、复试 

第四条 复试具体要求

(一)复试采取差额形式:生源充足时,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%;生源不足招生规模 120%专业(领域),所有满足专业(领域)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,具体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。

(二)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。


第五条 复试资格审核

(一)助理对研究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。复试前,考生需准备下列pdf格式的文件材料,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将材料上传至网络远程面试系统。

1. 身份证(正反面)。

2.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。

3.未通过网上学历(学籍)校验的考生需提供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。

4.在国外获得学历、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。

5.《硕士定向培养合同书》,加盖单位公章,沈阳工业大学MBA、MEM专业只接受定向考生,所有考生必须提供定向培养合同书,该合同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。(https://yjsxy.sut.edu.cn/info/1070/1517.htm)

6.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:《入伍批准书》和《退出现役证》。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。因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考生不能被录取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(二)因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考生不能被录取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

第六条 复试方式、内容与要求

(一)复试方式:本着将考生和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,经学校研究决定,2020 年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,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面试进行考查。

(二)复试内容与要求工商管理、工程管理的复试内容包括:政治理论、外语听说、综合素质、专业能力和思想品德考核(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),同等学历不加试。复试满分 100 分,复试内容如下。(1)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,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等方面。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。(2)政治理论考核(15 分)主要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的了解和掌握。网络远程面试时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作答。考试范围参见沈阳工业大学复试考试大纲F500 政治 理论。(3)外语听说能力(15 分)主要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、表达能力。(4)综合素质考核(20 分)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潜力和科研能力,本学科(专业)以外的工作(学习)表现、团学活动、社会实践、人文素养、举止礼仪、心理健康、协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。(5)专业能力考核(50 分)。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(专业)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理论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,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。每名考生网络远程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。


第七条 复试组织管理

(一)复试组织管理1.复试全程记录由网络远程面试系统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(包括复试小组专家、考生现场情况),保存时间为一年。2.建立双查验、三随机、四对照工作机制(1)双查验: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,积极运用“人脸识别”、 “人证识别”技术,通过双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。(2)三随机: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,通过落实“随机确定 考生复试次序”、“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”、“随机抽取复试试 题”的三随机工作机制,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。(3)四对照: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,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“报 考 库”、“学籍学历库”、“人口信息库”、“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”中信息,严防复试“替考”3.同一专业(领域)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、时间、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。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,在评分前须召开复试小组会议,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。4.面试结束后,中心上交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至研招办,面试材料由中心汇总后自行存档备查,存档一年。

(二)复试时间、地点:全日制 MBA、MEM 考生、非全日制 MBA、MEM 考生:一志愿复试:5 月 16 日,在“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”进行复试。

(三)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相关要求详见《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考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相关要求》https://yjsxy.sut.edu.cn/info/1066/2553.htm。在复试前由MBA 教育中心和 MEM 教育中心将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登录“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”进行线上设备检测和模拟面试。复试后,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的查询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。 


四、调剂 

第八条 调剂工作原则

(一)接收调剂基本条件:1.满足调入专业的毕业年限要求。2.管理类联考初试成绩达到国家 A 线。3.初试科目外国语须为英语。4.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调剂,按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内的调剂规则执行。5.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。

(二)相关程序和要求:1.参加调剂的考生要通过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进行。2.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,学校在研招网政策规定时间向拟接受考生回复,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(以短信通知为准,以下同)确认接受我校调剂,考生在确认接收调剂复试后按照中心要求开展调剂复试工作。3.申请调剂考生在学校发出接受调剂回复后的规定时间内,未确认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,接受调剂但未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调剂。4.中心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,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复试。调剂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。

(三)其他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属于动态工作,调剂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,对部分招生计划作动态调整,学校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。


五、录取

第九条录取原则

(一)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“的原则,确定各专业拟录取的名单。

(二)成绩计算1.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,初试成绩占 60%,复试成绩占 40%。2.复试成绩=外语听说能力+政治理论考核+综合素质考核+专业能力考核=100 分3.录取总成绩计算录取总成绩=初试成绩×60%÷3+复试成绩×40%

(三)以总成绩排名先后作为录取原则录取,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,以初试成绩高者先录取,初试成绩再相同的,按初试单科外语成绩为准,直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同时复试,分别按总成绩排序。

(四)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,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(五) 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予录取:1.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;2.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;3.思想政治、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者;4.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;

(六)拟录取确认符合拟录取条件的一志愿考生,拟录取数据由学校直接上报中国研招网,不需要考生确认。调剂考生拟录取需要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确认后,方可完成调剂考生的拟录取工作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确认的考生,视为自行放弃拟录取资格,学校将顺次递减录取其他考生,直至额满为止。

 

六、信息公开公示

第十一条 我校积极开展招生信息公开,所有硕士研究生招考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。


第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期间,学校将大力加强招生监察工作,切实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,确保招生工作“六公开”、“六不准”。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,全程参与录取工作和录取监督检查工作,维护招生公平、公正。

 

七 其他 

第十三条 复试、调剂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,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,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纪律处分、追究法律责任。


第十四条 复试过程中,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,将根据我校要求将做相应调整。


第十五条 监督监察学院纪委对学院招生复试、录取全过程予以监督监察,确保招生工作“六公开”、“六不准”。

 

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纪委:024-25496549

考生对学院纪委处理不满意可联系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:024-25496237 或沈阳工业大学纪委:024-25496002。